是夜,月光粼粼如水。
这个时候的县丞李苟正在饮酒,在他对面,则是老爹李员外。
“吾儿,怎样?”李员外低声问。
“年轻气盛,不懂事。”
李苟浑然失去了白日渐的放浪姿态,一脸阴沉:“此人看似聪明,却是不懂为官之道,竟一心想当那青天大老爷,呵,真是可笑。”
李员外便有些担心:“那么,可否拉拢过来呢?”
李苟想了想:“不好说,明日我再试探他一番,如若实在不成,这人就得死,我等大事不容耽搁。”
李员外便没有言语,眯着眼,后靠着,如一只老狐狸。
转来翌日。
李苟早早起来,赶至范旭的院子:“范兄弟,今日是放告日,您得穿官服。”
“哦?”
范旭会意过来。
所谓的放告日是衙门接受百姓诉讼的日子。
百姓们要告状,并非任何日子都可以的,需要在衙门规定的日子,一般逢三六九日,方可告状。
“那好,我换一下官服。”范旭说了一嘴。
这几日,他一直在了解县衙的诸多工作,如账目、文书、钱粮等事宜,于是也就穿着常服。
再者便是李苟这狗东西也一直穿常服,他没敢轻易穿。
此刻,换上圆领的青色碎花的官服,头戴乌纱帽,再系上束带,一时间整个人精神起身,倒也像模像样,有点官威了。
“范兄果然俊采非凡,却不知会便宜了哪家的闺女。”李苟笑道。
“哈哈,李兄过奖了。”
范旭整理了衣衫,这才抬头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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