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休有两个本事,鲜少有人比得上。
第一,赚钱。
任谁也不得不承认,这一方面的本事,比得上霍休的人实在不多。上官瑾提起霍休这个人的时候,也承认以霍休的聪明才智,纵然没有金鹏王朝国库的财富,也能造就富可敌国的基业,只不过是早晚而已。
第二,杀人。
这一方面的本事当然不是先天的,而是后天的。
杜傲曾问上官瑾:“霍休以前是不是就非常懂得杀人?”
上官瑾摇头:“三个人之中最擅长杀人的是独孤一鹤,因为独孤一鹤原本属于金鹏王朝的大将军。霍休最擅长赚钱,他是户部尚书。”
杜傲叹息道:“可他如今却是青衣楼楼主?”
上官瑾沉默了很久,才道:“人都会变的,这些年来,我也已变了。”
杜傲也不得不承认。
现在霍休几乎算得上天底下最懂得杀人的人。
一个懂得杀人的人,永远不会第一时间自己动手杀人——懂得杀人的人都明白,纵然自己的武功天下第一,一旦亲自动手杀人,也可能被杀,所以又怎么可能会自己动手杀人呢?
霍休当然懂得这个道理。
所以他才组建了青衣楼,让别人为他杀人。
借刀杀人永远是最好的杀人方式。
这段时间一直没有什么动作的霍休,正是在借刀。
他当然不止借了一口刀。
自从柳余恨等人死在杜傲受伤以后,霍休就明白要杀现在的杜傲比起以往就更不容易了,所以他局准备好了借刀,借好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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