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骑司的人也觉得在人堆里丢东西的可能性不大,再加上这里是纨绔营,人的素质比其余地方的人高一些,应该没有遭盗窃的可能,只是觉得都是自己不小心给遗失了。
这就是温欢这个世家子为何要学扒窃的原因,想想就明白,一大群勋贵们饮宴的时候,某人突然丢了点什么珍贵的东西,谁会去怀疑温欢这个宴惊四座的贵公子呢?
随着天色越来越暗,那个丢失了密函的百骑司脸色越来越苍白。
最后不知怎么的,拔出刀子就割了自己的脖子,尸体从马上栽下来,弄得满地血。
其余百骑司骑士的脸色也很难看,将那个自杀的伙伴尸体用披风裹了包好,绑在马背上,就急匆匆的离开了。
温欢瞅着他们远去的背影道:“第一次知道披风还有这个用处,一面黑一面暗红,看样子就是为了沾上血不显是吧?”
李承修挖一勺子鼻涕一样的浓粥塞嘴里道:“以前都是用马皮,不过只有将军才有这样的待遇,趁着新鲜将死马的皮剥下来,撒上厚厚一层石灰,再裹住尸体,用绳子扎紧,一晚上的功夫马皮脱水就能牢牢地包住尸体,这就是马革裹尸的由来。
不过呢,这一套平常在北方或者沙漠里用,西南这边不成,尸体放一天就臭了,如果死人身份高贵的话,一般会给尸体上裹厚厚一层蜂蜡,或者用盐腌了,这样就不容易腐败了。”
跟云瑾坐一起的李思抱着饭碗道:“有一些毒药也能让血液凝固,尸体不腐烂,不过,毒药最好是在人活着的时候灌下去,如此才能弥漫全身,死后就没啥用处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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