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月和莫衡之吃完饭,元宝早就吃完了牛排。
“你歇着,我洗碗。”
莫衡之按住正要起身的明月。
“你做饭我洗碗,家务哪里能让你一个人做。”
明月还想起来,被再度按在了椅子上。
“你的手适合做别的。”
莫衡之眼神在她细嫩白皙的手上徘徊,早就觉得这样的手适合写字,适合作画就是不适合做家务。
“那可不委屈你了?你的手可是用来签上亿合同的。”
明月打趣道。
“不委屈,我乐意,你别夺走我献殷勤的机会。”
莫衡之弯腰亲了亲她的额头,然后收拾好餐桌进入厨房。
明月听着厨房内哗啦啦的水声,半天没有缓过神。
她把手摊开,目光落在上面。
因为现在不用劳作,又练习锻体术可以排除杂质增强体魄,双手早已不是之前粗糙的样子,现在看起来就像是被娇养着长大的千金小姐,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细嫩模样。
她皮肤白皙,还是那种晒不黑的人,在阳光下更显白。
所以她哪怕在农村长大,皮肤也一直是白皙的,但是以前的她经不住细看。
比如说她的双手,掌心就有茧子,那是之前劳作留下的,后来因为上学慢慢的好了一些。
但因为她到处兼职,哪怕不是糙活,但也不可能养尊处优,所以手不会如现在这般白嫩。
想起以前,明月都有点恍如隔世。
但其实她跟元宝相遇也才一年多。
看着正在厨房洗碗的莫衡之,明月心中一片暖意,眸中的星星点点如星光璀璨,与转身看过来的目光撞了个满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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