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被称为爪魔的怪物,无论力量还是速度都高于普通人,但是如果掌握有一定战斗技巧,兼之心理素质过关的话,想要解决也并不困难。
因为爪魔的攻击大开大合,根本没有蓄力留力的说法,所以只要能躲开就能反击,和人一样同样有着要害,只要命中就能取胜。
当然话虽如此,但是普通人中能够做到这点的依旧屈指可数。
这倒不是硬实力上的差距,而是面对这样的怪物,普通人往往难以控制住内心的恐惧,一旦心生恐惧,首先气势就没了,十分的力道能够发挥出五六分就算走运,而一旦选择逃跑将后背留给这些怪物,更是必死无疑。
这就像是前世林肯看过的丧尸电影,明明一个普通人手拿武器都能够解决,却因为恐惧手足无措,最后导致发挥失常送掉小命的比比皆是。
林肯自然不在此列。
轻松解决掉这只爪魔后,林肯用脚踩住它的身体,然后用力掰断了那根长且锋利的中指,这不但是任务用品,落在林肯手中更是一把极好的武器,掂了掂后,发现就连重量都刚刚好。
中年男人要十根爪魔的手指,肯定指的不是普通的手指,而是这样异化的食指,林肯在爪魔的尸体上试了试,发现不说削铁如泥,但锋利程度毋庸置疑,落在人身上能轻易开膛破肚的那种。
“十根手指,就是要我杀十只爪魔,不过该去哪找?”
林肯割下一截袖子,缠在爪魔中指上增加握力,正在思索间,面前的街道再次传出脚步声,然后是两头摇摇晃晃的爪魔走了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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