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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山重寻踪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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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弘低声问吕煜道:“这位参军你没见过?”

吕煜小声道:“我去刺史府都是直接入后宅,前面的官衙没进去过。这个李从质我听舅父提起过,是李德裕的侄子,因为娶了个歌妓被家族除名,其实歌妓也没有什么不好。”

他确实是这么想的。

唐代的歌妓相当于后世的音乐人加舞蹈家,或者应该称为歌女。

妓字同技,也就是有技艺的女子。

卖身的那种叫娼。

娼妓本来是两种职业,后来被连起来了。

两个相关但不同的职业连起来出现一个新名词,这种情况后世也有,比如作词和歌手合起来后,就是:

唱作歌手。

一直到宋代妓都是不卖身的,最早把娼妓连起来的文字来自关汉卿的《救风尘》。

至于李师师和宋徽宗,那只能算包养。

在唐朝,歌妓也分几种,官府管辖的歌妓为官妓,有专门户籍,地位比良家子弟低,但比奴仆高。

民间喜欢当歌妓的女子出于谋生或自己爱好从事这种职业,仍然属于良家户籍,李从质的妾室清河张氏就其中之一。

她们可以受雇进入豪门,作为酒宴上助兴歌舞的表演者。

但隋唐名门和良家也是不通婚的,所以李从质想娶张氏为正妻被家族驱逐,而且因为父母不同意,他始终无法明媒正娶。

这个时代,社会等级依次为:世家(士族)、良家、官户(如乐户、妓户)、部曲、奴婢。

世家就是上等人,良家、官户是中等自由民,部曲、奴婢没有人身自由,按照《唐律》如同私有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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