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大早,为陆用之还乡准备的排场来了。
清一色其刷刷的二十名护兵,一个个穿着笔挺的新式军服,脚蹬这雪亮的长马靴,腰间佩刀,肩上斜挎着一色骑步枪。个个身高在一米七五以上,骑着高头大马。
领头的居然是苏元春的戈哈什头目陈丙坤。
原来,关武鸣将苏元春的礼仪兵借来了。
陈丙坤手里拿着一套崭新的军官服递给陆用之,说道:“这是我帮你领的,你先换上,再系上这件黑色的披风。今天,我就是你的护卫首领,咱哥们好好威风威风。礼物也为你做备好了,苏帅亲题的耕读之家,连夜做的匾额。”
“这也太隆重了吧?”陆用之没想到关武鸣居然找到了苏元春,弄出了这么大的阵仗。
“还不是你昨天为苏帅献的策让他高兴了一晚上,再加上关管带的面子,这都是苏帅给你的恩宠。走吧,咱要摆出都督府的威风来。”
“那就有劳陈首领了。”
“别跟我客气,以后大家都是兄弟。”
陆用之的家在离龙州三十余里的一个镇子上。镇子有上千户人家,陆家除了有几百亩良田,还在镇子上开着油坊、米店、布料店和药铺,是镇子上数一数二富户。
一离开龙州,陈丙坤便让两名护兵先行快马通报,让他们全家出来准备迎接广西都督题写的匾额。
毕竟,在这样一个小镇,一个正二品官员的题字已经是相当的荣耀了。
说起来是迎接都督的题字,实际上也是让全镇人见识一下陆用之的威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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